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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公共场所坚持戴口罩的通知

2020-12-28 09:18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在持续蔓延,国内个别地区仍有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科学佩戴口罩是降低传播风险、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减少公众交叉感染、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最简单、最方便、最经济的有效措施。根据庆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在公共场所坚持戴口罩的通知》要求,为有效应对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现将集团公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的相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照庆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在公共场所坚持戴口罩的通知》要求,在进入公共场所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佩戴口罩。


二、上、下班进入办公大楼、厂(站)需正确佩戴口罩。


三、外来人员进入办公大楼、厂(站)必须登记、接收体温检测和查码等工作,未戴口罩禁止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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